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更新时间: 2019-09-05 收藏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决定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一级科员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中共党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经济学类专业优先,有财会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强,知识面较为全面,学习能力强;
5.热爱公文写作,文字功底较好,有较强的文稿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参加工作后独立完成代表性文字材料2—3篇);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7日以后出生),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登记、职务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9月27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foshanbsc@163.com,邮件主题:2019年选调报名+姓名。
3.报名材料:
(
(
(
(
(
(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
我单位收到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进行电话通知(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笔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
(三)面谈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
考试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
四、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1.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选调人员名册表
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