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护非文保单位可挂牌“历史建筑”
来源: 广东文化网 更新时间: 2010-09-03 收藏
广东是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近代民族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文化遗产种类丰富。在建设文化强省的过程中,涉及到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的“三旧”改造,如何做好岭南优秀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是一个重大的课题。
省文化厅厅长方健宏表示,除了做好“三旧”改造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对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也可采取公布为历史建筑等方式加以保护。
[担忧]
连发多起文物安全事故
南方日报:今年6月8日,省文化厅与省住建厅、省国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三旧”改造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在“三旧”改造工作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方健宏:目前,全省各地掀起了“三旧”改造的热潮,而“三旧”改造过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一些地方重视经济利益,轻视文物保护,破坏文物的现象相当严重,今年以来我省已连续发生多起文物保护单位被破坏的文物安全事故;一些建设单位未经批准在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乱搭乱建,导致文物环境风貌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文化遗产单位重开发,轻规划,乱建设,乱开发的现象相当严重。强调要在“三旧”改造工作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其实,“三旧”改造与文化遗产保护不是互相排斥、互相矛盾,而是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文化遗产保护对保存城市历史、传承城市精神、建设城市文化、彰显地方魅力具有独特的积极作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三旧”改造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而“三旧”改造成果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文化遗产得以充分保护。
[出路]
旧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南方日报:广东应该如何在“三旧”改造中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
方健宏:在“三旧”改造中着力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三旧”改造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关于在“三旧”改造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将本地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点报送至当地国土、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对于新发现的重要文物点,我们要求各地要加强相应的保护措施,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及时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对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可采取公布为历史建筑等方式加以保护,如中山市今年就将一大批文物普查中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挂牌公布为历史建筑,有效地保护了部分旧城区的历史原貌。
二是文化文物、国土、规划和建设等部门在“三旧”改造过程中主动沟通、做好协调,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到“三旧”改造规划中,妥善地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的矛盾,如在改造片区有意识地保护一部分历史建筑,一些建设工程的选址也尽可能避开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
三是我们要求各地要优先编制“三旧”改造中涉及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使文物本体及其环境风貌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控制,使文化遗产保护与当地城乡基本建设相结合。这方面的工作目前比较薄弱,许多地方还没开展起来,我们下一步将重点督促各地加紧做好该项工作。
四是多渠道发挥文化遗产作用。充分发挥文物的展示、利用功能,推进文化遗产融入城市发展、融入社区生活、融入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实现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的有机更新,带动城乡的产业转型,促进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如佛山市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风古灶为依托、以石湾陶瓷文化为核心打造的“1506创意城”,已引起海内外的广泛关注。此外,广州、深圳等市目前积极利用旧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已取得初步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