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以评促创”繁荣全省群众文艺创作
来源: 广东省文化厅 更新时间: 2014-04-15 收藏
日前,2013年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圆满完成。本次评选共收到各市选送的音乐、舞蹈、小戏、小品、曲艺五个类别参评作品544件。参照《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评奖办法》,组织省内专家进行了评审,评出获奖作品212件,其中金奖42件、银奖65件、铜奖105件,占总参赛作品的39%。东莞、佛山、中山、梅州、深圳、茂名6市成绩优异,获得优秀组织奖。
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是为推动我省群众文艺创作繁荣而设立的一个奖项。自1978年开办以来,得到各地文化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基层群众文艺作者的积极参与,有效推动了我省各地群众文艺创作的蓬勃开展。评选以业余作者创作的舞台艺术作品为主,分音乐、舞蹈、戏剧(含小戏、小品)、曲艺四大门类,由地级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为单位,每年从本地择优选拔向省推荐上送作品。
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活动是我省最高规格的群众文艺作品评奖,当年设置评选周期为戏剧小品一年一评,音乐、舞蹈、曲艺两年一评。30余年来,省文化厅结合群众文艺发展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优化评奖机制,由2011年起四大门类每年评选,受到了基层群众的热烈支持,每年收到由各地级市文化部门推荐选拔来的参评作品600多件。评选由省文化厅组织相关国家级、省级专家进行,按照30%-40%的比例评选出180-240件获奖作品,评选后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并选择一批最适合排演的优秀作品编印获奖作品选集,免费派给全省文化馆站及部分民间文艺团队排演,用于送戏下乡演出。此项活动有效地调动了全省群众文艺创作的积极性,促使各级文化馆(站)层层抓作者队伍,抓群众文艺创作,对繁荣全省群众文化生活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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