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也可申请著作权登记
来源: 广东文化网 更新时间: 2013-05-23 收藏
编者按:著作版权登记,不用再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广东省内就可登记。21日上午,由国家版权局主办,广东省版权局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承办的作品登记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多数人不知道广东省版权保护中心的功能,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报作品版权登记,其实两者出具的登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著作版权登记,不用再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广东省内就可登记。21日上午,由国家版权局主办,广东省版权局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承办的作品登记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多数人不知道广东省版权保护中心的功能,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报作品版权登记,其实两者出具的登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推进会上通报称,2012年全国作品登记总量达到12.87万件。相较而言,广东省的8237件相距甚远,排在全国第8位,列于北京、上海、辽宁、江苏、福建、浙江、重庆等地之后。
记者从省版权局了解到,版权登记以自愿为原则,登记在册等于给作品“上保险”,在发生侵权时,可以作为维权凭证,发挥法律效力。省版权局登记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多数版权为著作权、专利和商标,后两者需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而前者已开放至省版权保护中心登记,“现在大多数人还是不知道省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著作权登记时依旧往北京跑。”
据了解,省版权保护中心可进行具有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版权登记,颁发的版权证书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颁布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且,省版权保护中心的审批时间相比更短,现已开通网上申请,办理最快仅需5个工作日。此外,登记收费亦更低,平均登记费用为200元,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需300元至2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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