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四届廉洁读书月征文活动通知
来源: 清远市图书馆 更新时间: 2014-08-12 收藏
一、征文要求
1.题目自拟。
2.内容:紧扣本次活动主题,围绕读廉洁图书,紧密结合反腐倡廉、纠正“四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实际,自主撰写读后感。
3.应征作品未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发表过,不能一稿多投。严禁抄袭(主办单位将通过专门设备进行检测)。
4.体裁不限,篇幅在3000字左右,字数过多的文章不纳入参评范围。
5.征文对象:广大读者。
6.截稿日期:2014年10月15日。
二、奖项设置
1.清远市初评奖项设置
优秀奖20名。
2.省级评选奖项设置
征文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优秀组织奖6名。
三、评奖方式及流程
省、市、县分层次组织专家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征文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
此次征文参评名额分配标准是:各县(市、区)各10篇,市直单位各2篇。
市图书馆协助市“廉洁读书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征文进行初评,评出20篇优秀征文报市“廉洁读书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报送省立中山图书馆参加省级评选。
四、有关事项
1、来稿信件邮件标题中请注明“廉洁图书读后感征文”字样,以示参赛。市图书馆有权对征文进行修改、编辑。
2、征文请提交以纸质件和电子版各一份,来稿不退(来稿附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和电话)。
3、投稿地址和邮箱:
地址:清远市银泉路文化广场图博大楼五楼图书馆
电话:6889087,邮编:511518
电子邮箱:qylib6889087@163.com。
五、总结表彰
在清远市初评中被评为优秀奖的,以市纪委和市文广新局的名义对获奖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在省级评选中获奖的,以省纪委和省文化厅的名义对获奖的个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获奖征文结集出版。
清远市图书馆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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