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公布12处不可移动文物促进文保工作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
来源: 珠海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更新时间: 2012-06-14 收藏
日前,金湾区政府向社会公布了该区的12个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其中包括两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个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金湾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该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进行了界定,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布。这批公布的金湾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共包括省、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
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位于三灶镇中心村圣堂二村的“三灶万人坟”,以及位于三灶镇三灶社区鱼弄三居的“三灶千人坟”;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位于三灶草堂湾的“新石器时代(周)遗址”、位于三灶海澄村的“轿顶山日本文字摩崖石刻”、位于三灶草堂社区的“灵岩洞摩崖石刻”、位于三灶海澄村的“日军侵华慰安所”、位于三灶海澄村的“轿顶山日军侵华碉堡”,以及位于三灶鱼月村的“横栏山日军侵华碉堡”;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是位于三灶镇金海岸社区的“晒鱼石摩崖石刻”,位于三灶海澄村的“神社遗址”,位于红旗镇湖东社区的“抗台风暴潮殉职同志纪念碑”,以及位于三灶镇中心村中兴小学内的“兴亚第一国民学校遗址”。
金湾区政府在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认真做好区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将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促进文物保护工作与城乡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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