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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剑英图书馆首届理事会社会代表理事招募公告

来源: 梅州市剑英图书馆      更新时间: 2017-10-26 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体制改革,梅州市剑英图书馆拟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构建以图书馆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促进图书馆与社会的交流沟通,实现公众参与、共同治理,进一步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梅州市剑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梅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通过,现正筹备成立梅州市剑英图书馆首届理事会。理事会诚邀热心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社会人士加入,共谋梅州市剑英图书馆事业发展。有意愿并符合条件者,可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招募人数

梅州市剑英图书馆首届理事会中社会代表理事5名。

申请条件

1、居住在梅州市区域范围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热心社会公益,具有社会责任心及个人诚信;

3、在所属领域拥有较高的资历和声望,能客观、独立地表达意见; 

4、热爱图书馆事业,维护图书馆的权益和社会声誉;

5、具备担任理事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6、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权利和义务

根据理事会章程,理事对图书馆的工作事务享有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检查图书馆对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权利。理事应履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按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理事职位牟取任何非法利益等义务。理事为社会公益职位,不领取薪酬。

申请程序

1、申请者在梅州市剑英图书馆网站(www.mzjylib.com)“馆务公开”—“公开招录”栏目下载《梅州市剑英图书馆理事会理事自荐(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填写并贴彩色一寸证件照(个人自荐须本人签名,单位推荐须盖单位公章)后交至梅州市剑英图书馆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2243467。 

2、报名材料经梅州市剑英图书馆理事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遴选结果将及时通知本人。 

3、理事由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颁发聘书聘任,一经聘任,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书山路1号梅州市剑英图书馆办公室。 

现场提交时,属个人自荐的请提供身份证原件、社会职务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附件:梅州市剑英图书馆理事会理事自荐(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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